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将于8月30日至9月2日在北京召开。
如何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在8月26日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就本次会议拟审议的法律案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惩戒力度
“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损害社会诚信和国家形象。”杨合庆表示,即将提请审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审稿,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惩戒力度,并对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予以强化。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尚不构成犯罪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电信网络诈骗分子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完善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责任体系方面,草案三审稿规定,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地方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开展综合治理。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互联网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反电诈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依法防范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草案三审稿还规定了政府部门之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协同配合和联动机制,以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