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网络安全 就在身边

发布日期:2022-09-01    作者:     来源: 腾讯网     点击:


随着网络科技与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为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便捷的同时,网络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

让我们用监狱里的实例作为警示案例,为大家普及一下网络安全知识:

 

案例1 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诈骗获刑

201961日至71日,郑某利用QQ在网上购买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卡、手机卡等作案工具,伙同他人通过电话,虚构能为他人办理贷款,让受害者先将钱存入指定的账户,为受害者刷银行流水,当受害者把钱转入到郑某指定的账户后,郑某就将受害者的钱转走。一个月来,郑某诈骗既遂金额10万余元。

判决

郑某利用拨打电话实施电信诈骗且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2 注册网站实施诈骗获刑

2017年,王某的同伙联系某宾馆,自称是部队人员,假意订房,并请接到电话的被害人代购数千盒某品牌方便米饭,随即引导受害人找到其事先注册的诈骗网站,让其拨打网站电话进行订购,诱骗受害人转款购买,随后将钱款转走。2017627日,王某与其同伙通过上述方式先后骗取受害者款项10.68万元。

判决

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共谋利用互联网及拨打电话的方式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人员实施诈骗,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防骗十二招

1、凡网上兼职刷单的,一律不信

2、凡接中奖、退税、欠费电话的,一律不理

3、凡高息诱惑理财的,一律不贪

4、凡网上购物非正规官网的,一律不登

5、凡冒充港澳台人士求助的,一律不睬

6、凡QQ、 电话冒名领导、老师、亲友要钱的,一律不给

7、凡不认识的人索取银行信息的,一律不说

8、凡不认识的人要你转账的,一律不转

9、凡要求网上输入账号及密码的,一律不输

10、凡不明的网址链接,一律不点

11、凡未经核实的商品代理或组织营销的,一律不入

12、凡电话办案要求配合的,一律不怕

遇到网络诈骗的抢救办法

如果不小心掉入不法分子所设置的陷阱,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发现上当受骗不要有侥幸心理,应当迅速保存涉案证据,并及时报案。

1、受害人自己可以采取紧急止付措施(时限为次日零时),快速冻结被骗资金,尽最大可能减少自身的损失,主要做法有:

1)拨打诈骗帐户所属银行的客服电话,根据“自动语音服务”故意输错支付密码3-5次,直至电话语音中听到“此帐户密码多次输入错误,已暂停使用”等类似提示,锁定电话银行;

2)登陆诈骗账户网上银行,故意3次输错交易密码,锁定网上银行支付交易。

2、报案后,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记录下犯罪分子使用的每一个电话号码、银行卡、QQ、电子邮箱等。注意证据的固定、保存。需要保存、固定的证据包括:

(1)受害人的汇款凭证、网银转账记录;

(2)通话记录凭证、短信原始内容;

(3)涉案网址、支付链接(保存电子版页面);对方发送的文件或程序,网上联系方式及聊天内容。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by 河南理工大学